2、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方式糾紛。房屋合同糾紛是指房屋買賣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起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等。
3、一房二賣糾紛。現實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房屋買賣糾紛也是多種多樣的。由于各種不同的原因,一房二賣甚至一房多賣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婚后購房合同糾紛應如何避免?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雖然夫妻共同買房時需要提供的證件非常多,但若想成功辦理,應該注意一個都不能少;辦理房貸時還需要額外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3、房屋份額分配,夫妻共同購房時,先把雙方所占份額提前協定好,以免日后因此產生矛盾。如果夫妻雙方選擇共同擁有,則雙方享有權益相同;如按份分割,則需提前說明,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夫妻共有財產可以通過訂立協議或者公證過戶等方式變更為一方個人財產。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房產,如雙方無特殊約定,無論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系雙方共有,變更為一方,如果雙方就此沒有約定,離婚時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變更時雙方書面協議約定產權歸一方所有,則屬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離婚后房產證如何過戶辦理離婚析產,需要帶齊以下資料:
1、離婚判決書(需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如初級人民法院判決的需提供民事調解書或生效書)或離婚協議書(須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沒有公證的需夫妻雙方親自到現場辦理析產登記)或離婚證(背后需注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需帶備);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托書。
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一方 | 男方結婚前買的房子但是婚后共同 |